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日前审议通过行政许可法。这部被誉为具有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的出台,表明中国政府正加速从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它的颁布和施行,将对推行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发挥积极影响和作用,并将给行政机关转变政府职能带来一次革命性的变化。这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法律到底能为百姓的生活带来什么呢?请看特别报道——
在中国,百姓申请行政审批,一般被称为“跑审批”。这一个“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一位老人为筹建一个花木市场,前后“跑”了86趟,却一直杳无音信;北京一位投资商想在西部某市搞一个建材城,3年内花去数百万元,却连公章都没盖完;浙江省金华一位农民想办一个养鸡场,盖了270多个公章,等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早已发生变化……
像上面这样让百姓叫苦不迭而又无可奈何的现象,可望成为尘封的历史。
8月27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行政许可法,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种类、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检查监督、收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从法律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这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势在必行
几年前,河南某地的“馒头办”事件,人们也许还记忆犹新。无论当地政府设置这一机构的初衷如何,但至少让人们看到了政府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到了何种程度。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规涉及行政许可,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对行政许可作了设定。全国性行政许可最多时达400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许可一般也在2000项以上。
2002年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一次法制讲座上,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应松年曾痛陈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带来的弊端:行政审批项目设置多如牛毛;程序烦琐,效率低下,一项审批往往要经过几十道手续;审批条件不公开,程序不透明,审批文件语焉不详,搞得申请人往返奔波。
行政审批的随意设置,实质是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应松年一针见血地指出,行政许可存在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多一项许可就多一项收费,有的规定已成为“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
进入新的世纪,中国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2月,国务院先后两次宣布共取消和调整1277项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引起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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